本文作者是高盛(Goldman Sachs)前首席經濟學家,曾在大衛•卡麥隆(David Cameron)政府擔任英國財政部部長級官員
20年前,我發表了一篇論文,正式將巴西、俄羅斯、印度和中國等新興經濟體放在一起,並創造了「金磚四國」(BRIC)一詞來描述它們。我當時提出,由於這些國家很可能在接下來10年繼續保持驚人的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我們迫切需要它們在全球治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鑑於法國、德國和義大利處於永久性的經濟和貨幣同盟中,我當時建議將它們各自在七國集團(G7)中的席位——以及它們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World Bank)中的相應代表——合併爲一個單獨的歐洲席位,爲「金磚四國」加入略微擴大的G7讓路。
2003年,當我的團隊發表後續研究報告《與金磚國家一起夢想:通向2050之路》(Dreaming with Brics: The Path to 2050)時,我們假設這四個國家加起來可以成爲比G6國家(不包括加拿大)更大的經濟體。我們挑了一個好時機:當時適逢一場全球化熱潮,許多國際公司在金磚四國開展更多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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