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稅

Lex專欄:合理但脆弱的G7公司稅協議

對於G7公司稅協議將會大幅增加稅收收入的預期是錯誤的。但是,就該協議避免了稅收和貿易戰而言,它還是值得歡呼的。

空前的。地震般的。改變世界的。七國集團(G7)財長們在歡呼上週六達成的公司稅協議時,紛紛使用最高級形容詞。經過近10年的談判,這是一份相當果敢的計劃。但是,對鉅額稅收收入的預期是錯誤的。

該協議有兩個組成部分。一是通過對大公司規定全球最低公司稅來解決「稅率逐底競爭」的問題。二是要求規模最大、利潤最高的公司在其實現銷售的國家繳納更多稅款。利潤率超過10%的這類公司,將需要以這種方式重新分配其五分之一的全球利潤。

大公司應該準備好迎接更高的稅單。但是會高出多少呢?人們在談論一些大數字。根據總部位於巴黎的歐盟稅務觀察(EU Tax Observatory)的數據,歐盟跨國公司將不得不在全球範圍多繳納約500億歐元的稅款,即繳稅提高15%。類似地,根據英國智庫——公共政策研究所(IPPR)的估算,英國政府將獲得額外79億英鎊的稅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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