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提議改革國際公司稅是個好訊息。有待協商的妥協方案將不僅是多邊主義的勝利,而且可以打破一個致使越來越多的國家出臺數字稅的僵局。在世界開始從新冠疫情復甦之際,這也可以確保企業明明白白地繳納他們該繳的稅款。
全球公司稅制度(包含在國際條約中)早就需要全面改革。在成立現行制度的時代,資本投資意味著在工廠或農場等有形資產上支出,在某個明確的地點有一個存在。但它難以應對「無形資產」的興起,這類資產可以在公司決定的任何地方落戶。這鼓勵了一種「逐底競爭」,即較小的國家競相以低稅率吸引跨國公司。
美國總統喬•拜登(Joe Biden)的最新提議是基於富國智庫——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所提的兩大支柱。一是根據「面向消費者」的公司在某個國家境內的銷售份額,確立該國的「徵稅權」。除了其他影響外,這將使歐洲國家可以對蘋果(Apple)、Facebook等美國科技巨擘的更大一部分利潤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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