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創新經濟

歐洲應該如何激發數字創新

珀蒂:自網路問世以來,歐洲一直未能誕生自己的明星企業。要趕上美國和中國的經濟活力及創新,歐洲需要在三方面發力。

本文作者是義大利佛羅倫斯歐洲大學學院(European University Institute)教授,著有《科技巨擘與數字經濟》(Big Tech & Digital Economy)

歐洲在經濟活力、新創企業、生產率和創新方面正落後於美國和中國。近年來,許多歐洲人爲「布魯塞爾效應」(Brussels effect)感到自豪,這指的是歐洲的競爭優勢在於塑造全球經貿規則。不幸的是,這枚榮譽勳章讓人忽視了「布魯塞爾缺陷」(Brussels defect)——自網路問世以來,歐洲一直未能誕生自己的明星企業。

歐洲表現遲緩的原因有很多:疲弱的創投市場、碎片化的研究能力、較低的勞動力流動性以及受挫的企業家。公共政策和態度可以解釋歐洲的相對技術衰落和缺乏經濟活力。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歐洲的殭屍企業——即那些資不抵債的企業——比例持續上升,擠佔了高效率企業和新創企業的空間,從而阻礙了經濟活力。其他原因還包括擴張性的財政和貨幣政策、軟弱無力的銀行業改革以及碎片化的破產機制。

您已閱讀25%(438字),剩餘75%(1307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