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週三的副總統辯論中,麥克•彭斯(Mike Pence)否認關於美國存在「系統性種族主義」的說法,這並不稀奇;歷史似乎在重演。我出生在加勒比海地區,居住在美國,並與南非一所大學有工作關係,這一視角讓我能夠清楚地認識到「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運動的全球影響及其引發的動盪局勢。這場運動令人想起——並且也是繼承——以前的黑人政治運動,特別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美國民權運動。
民權運動致力於廢除吉姆•克勞(Jim Crow)「黑人法典」和正式的種族隔離政策,這些是構成美國種族隔離制度的基礎。在許多方面,它是成功的:它廢除了所有拒絕給予非裔美國人權利的法律法規。它興起了一股又一股潮流,其中一些潮流比其他更爲激進,還有多種組織方式,從靜坐示威到選民登記運動和大規模遊行。它最終導致了1964年的《民權法案》和1965年的《投票權法案》。美國廢除奴隸制一個世紀後,非裔美國人終於被賦予了正式的程式性權利。
然而,民權運動的訴求並沒有全部實現,從潘斯的言論就可以看到這一點。因此,雖然沒有法律禁止非裔美國人在總統選舉中投票,但人們對壓制選民現象深感擔憂。這些擔憂直接源於2013年最高法院宣佈1965年《投票權法案》部分內容無效的一項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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