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於中國能源未來的各種信號錯綜複雜之際,全國碳交易體系的啓動爲中國走上長期減排的道路提供了獨一無二的機會。
在新冠疫情之前,中國的能源政策就似乎處於一個拐點,化石燃料消費在2010年代後半期趨於平穩後暴漲,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成長也有所放緩。隨著中國經濟復甦,對新建燃煤電廠的限制有所放鬆,2020年3月批准建設的燃煤電廠數量超過了2019年全年,並且開闢了新的大型煤礦礦區。電力行業還呼籲,到2030年應將燃煤發電能力擴大到13億千瓦(1300吉瓦),比目前的水準高出2.9億千瓦。如果這個建議得到採納,不僅有可能導致資產擱淺,還會將中國經濟鎖定在一條碳排放更高的發展道路上。
與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草案)》強調了能源系統減排的必要性,而且要實現《巴黎協定》氣候目標的話,中國也必須大幅減少燃煤發電。該法律將針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消納的最低比重,並實行可再生能源發電優先上網制度。此外,中國政府還在推動特高壓輸電(UHV)設施建設,實現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跨地區輸送,減少可再生能源的「棄用」。同時,「特高壓」還可能是中國後疫情時期經濟復甦一攬子計劃中「新基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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