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萬富翁可能與我們這些人不同。但是他們獲得財富的方式也各不相同。一般來說,他們分爲兩類:創新者和繼承者。
美國前十大億萬富翁最引人注目的一點是,他們大多是創新者。他們中的一些人創辦了自己的科技企業,包括亞馬遜(Amazon)的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微軟(Microsoft)的比爾•蓋茲(Bill Gates)、谷歌(Google)的賴利•佩吉(Larry Page)和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
這些億萬富翁創辦人從他們公司股票市值的驚人上升中積累了財富。如今,微軟和亞馬遜各自的市值都超過了德國Dax指數中30家最大上市公司的總和。這是大科技公司和「新富」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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