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2月10日發佈公告,更新了根據美國《反補貼稅法》指定爲「發展中國家」與「最不發達國家」的清單,因而取消了包括中國和中國香港在內的25個經濟體的「發展中國家」優惠待遇,這是否意味著今後美國的貿易政策將不再給予中國任何「特殊和差別待遇」,而會按照「發達國家」標準進行?認爲中國綜合國力已經或即將趕超美國的人,是否應該狂噴香檳慶祝?
反補貼稅是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徵收的進口貿易關稅,目的是抵消出口國補貼的負面影響。在進口國發現外國補貼其出口,損害進口國的國內生產者競爭力之後,經過合法調查才能強加這些關稅。根據WTO的規則,一個國家可以發起自己的調查並決定收取額外關稅,但前提是這些額外關稅符合關貿總協定的《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簡稱爲《反補貼協定》)。
根據《反補貼協定》,尚未達到發達國家地位的WTO成員有權享受反補貼措施的特殊待遇,也就是說當一進口國開展反補貼調查時,如果對方補貼值很低或進口額很小,就應該停止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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