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恩•弗萊明(Ian Fleming)曾引用傑克•倫敦(Jack London)的話說:「我不會把時間浪費在延長生命上。」如果不是他本人在生活中堅定不移地遵循著這條警句,這句話中刻意的粗魯可能會令人不快。他在19歲時患上淋病,56歲時逝世,之間抽過無數根「莫蘭」(Morlands)菸草店的菸捲——這位「奧拉卡貝薩的浪子」(Rake of Oracabessa)掌握著一門失落的藝術,而我們只能稱之爲不健康。爲了「不健康」的迴歸,乾杯。
20世紀70年代,醫學研究人員提出了「質量調整壽命」(Quality-Adjusted Life Years)的概念。重要的不是一種治療方案能延長一個人多久的生命,而是延長的生命是否沒有疼痛和痛苦。如果它讓人感覺活在地獄裏,那這來之不易的死緩就毫無意義。
現代人對健康的狂熱追捧忽略了我本人對科學的一個開創性貢獻:「快樂調整壽命」(Pleasure-Adjusted Life Years)。我認爲,一段短暫的、放縱的生命可能比一段因苛刻的習慣和齋戒式的克己而延長的生命包含更多的「生活」。我算了一下,按照「快樂調整壽命」的理念,弗萊明活了90歲左右;克里斯多福•希鈞斯(Christopher Hitchens)在他名義上62歲的壽命中實際上活了85歲;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布賴恩•瓊斯(Brian Jones)以及其他「27歲俱樂部」(27 Club)的成員實際上都活了100歲;而伊莎朵拉•鄧肯(Isadora Duncan)則差不多是永生了。而另一方面,堅持健康生活的人、Goop(一個以健康的生活方式爲主題的網站——譯者注)的用戶,可能永遠也活不到3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