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多佐大法官在1935年的判決中指出:「聯邦憲法基於的理論是,各州人民必須沉浮與共,並在長遠看來,繁榮和拯救在於聯合而非分裂。」
新冠肺炎病毒肆虐,武漢等湖北多地「封城」,「武漢」幾成「病毒」標誌,全國瀰漫着「聞漢色變」的恐慌。各地對武漢人、湖北人避之唯恐不及,外地酒店普遍拒絕持武漢或湖北身份證的客人入住。湖北鄰省的農村普遍採取堵路、封村的辦法,嚴防外地人員進入,洛陽則對湖北牌照車輛執行「勸返」。已經出省的湖北人或來自湖北的返鄉人員普遍遭到隔離乃至驅逐的待遇,不少社區公佈了針對湖北返鄉人員的舉報電話,有的甚至不讓返鄉人員進門,有的則用木板或金屬管封死返鄉人員的住處,或在住戶門口貼封條、掛橫幅,明示這些住戶的武漢接觸史。災難面前,地域歧視正在以防控病毒的名義大行其道。
由於新冠肺炎病毒的高傳染性,不難理解各地居民和政府的恐慌。雖然突如其來的封城決定嚴重影響了武漢等地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基本自由,這樣的決定在法治國家應當通過合法程式宣佈地方緊急狀態才能得以實施,我也未必反對封城,因爲我們畢竟無從知道疫情的真實嚴重程度。從官方公佈的數據看,雖然存在武漢人到了外地或外地人經過武漢得病的報導,但人數似乎很少,武漢人在外地傳播給外地人的事例更少。然而,從一些現場報導來看,不能排除武漢等地感染病毒乃至死亡的人數遠超出官方數據的可能,封城有可能是控制病毒傳染的不得已之舉。我的問題是,武漢封城和各地對湖北人的封堵給人的第一感覺是「各家自掃門前雪」、「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現在武漢人成了「問題人口」,一定比例的武漢人是病毒攜帶者,不要在全國到處亂跑去「禍害」其它地方的人。似乎在許多人看來,封城的目的是讓疫區「自生自滅」。這不禁讓我聯想起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一項關於廢品處理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