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供銷合作社

《供銷合作社條例》必須回答三個問題

許建明:如果不對供銷社進行脫胎換骨,這次《供銷合作社條例》或者可能是無效的,或者可能是破壞競爭中性。

2019中央一號檔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指出,繼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制定供銷合作社條例。2019年10月7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印發《關於徵求〈供銷合作社條例(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以推動出臺《供銷合作社條例》。

如果不深刻理解供銷社體系的本質,不對之進行脫胎換骨,可以預測,這次《供銷合作社條例》或者可能是無效的,或者可能是破壞競爭中性,導致資源錯配,嚴重削弱國民經濟的整體運行效率。

學者依據學理分析,直言現行或即將實行經濟政策中可能存在的風險,並提出改進建議與對策,這是學者的責任擔當。坦承政策設計可能存在不足,並能結合具體情境改進政策設計,這是政府的明智所在。二者相輔相成,纔能有效推動社會進步,將社會風險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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