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稅

OECD提議稅制改革 對跨國公司加大徵稅

經合組織稱,已實行一個世紀的現行規則不足以確保在當今世界公平分配徵稅權。美國、中國和幾個歐洲大國將成爲新規的贏家。

經合組織(OECD)提議在全球範圍對公司稅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推翻已實行一個世紀的規則,這些規則使數字集團——如Facebook、蘋果(Apple)、亞馬遜(Amazon)、Netflix和谷歌(Google)——能夠在世界各地轉移利潤,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應繳稅款。

經過數月的幕後談判後,這些提議昨日出爐。它們旨在從大型跨國公司——無論是數字集團,還是擁有高利潤品牌的公司,如奢侈品製造商或全球汽車公司——徵收更多的公司稅。

贏家將是各個大國,包括美國、中國、英國、德國、法國、義大利以及一些發展中經濟體。它們將擁有對在其領土上銷售實現的公司利潤徵稅的更大權利,而公司本身、避稅天堂和低稅收司法管轄區(例如愛爾蘭)將淪爲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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