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倫通

Lex專欄:滬倫通向中國利益傾斜

按照滬倫通規則,中國企業可藉助全球存託憑證在倫敦證交所籌集股本,但國際公司如果要成立中國存託憑證,就必須使用其現有股票。

中國證券監管機構希望允許國內投資者參與非本國投資,同時允許中國一些最大型公司在海外籌集新資本。作爲促進藍籌股和機構投資者多元化的一種方式,中國政府的舉措是有道理的。但從目前來看,該計劃的好處向中國傾斜。

「滬倫通」計劃的規則草案規定,中國企業可以通過全球存託憑證(GDR)在倫敦證交所(LSE)籌集股本。然而,國際公司如果要成立中國存託憑證(CDR),就必須使用其現有股票。總部位於英國的滙豐銀行(HSBC)就是這樣。該行將成爲首家在中國內地發行證券的外國發行人。

與此同時,如果倫敦的交易員對投資於騰訊(Tencent)等公司感到興奮(去年騰訊在香港上市的股票上漲了一倍以上),他們不該激動。根據高蓋茲律師事務所(K&L Gates)的一項研究,在倫敦上市的候選公司必須已有證券在上海證交所主機板上市。但如果沒有盈利記錄,企業無法在上海上市,且首次公開發行(IPO)的估值也受到上限制約。這些規定將許多初出茅廬的科技股拒之門外,令他們轉向門檻較低的香港或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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