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外交

美國擬重振商業外交

赫魯比:當年美國把發展金融領導權讓給多邊機構是一個錯誤。如果《更好利用投資引導發展法案》成爲法律,美國有望恢復商業外交活力。

近50年來,美國在商業外交領域一直處於競爭劣勢。馬歇爾計劃(Marshall Plan)在20世紀40和50年代曾是對接商業和發展利益的黃金標準,在該計劃結束後,美國把發展金融的領導權讓給多邊機構,自己走到幕後。

這是一個錯誤,因爲它限制了美國政策制定者在與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日益多元化的國家打交道時可用的工具。進展神速且獲得兩黨支持的《更好利用投資引導發展法案》(Better Utilization of Investments Leading to Development Act,簡稱BUILD法案)上週在衆議院得到通過,該法案包含方式上的重大改變。如果該法案得以成爲法律,它將使美國在商業外交領域重新獲得有競爭力的全球地位。

在衆議院和參議院的版本中(參議員鮑勃•科克(Bob Corker)和克里斯•孔斯(Chris Coons)、以及衆議員特德•約霍(Ted Yoho)和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共同提案),《BUILD法案》均呼籲建立國際發展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Finance Corporation, IDFC),該公司將具有新的、流程精簡的投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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