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民營經濟

謹防將問題疫苗的板子打在民資身上

鄧聿文:在社會誠信、政府監管和輿論監督均不理想的情況下,把解決疫苗問題寄託在國企和公有制上,是開錯藥方。

長春長生公司的疫苗事件發生後,引發中國人聲討,這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對於如此「惡」公司,必須毫不留情地批判。但是,也要警惕一種陳腐觀點藉機傳播,即將問題的根源歸咎於企業的民營資本身份,認爲正是長生公司作爲一家民營企業,才導致公司爲賺「黑錢」而生產和銷售有問題的疫苗,進而鼓吹,所有這類帶有公益性質的產品,都應該且必須由國有企業去做,公有制要壟斷此類行業。

我的意思當然不是不允許自己不喜歡的看法出現。任何人都有權提出不同的看法。但應言之成理,有基本邏輯。比如,媒體上出現許多揭露長生公司在在國企改制中侵吞國有資產的行爲的報導和文章,從中國國企改制的現狀來看,不排除長生公司存在此類行爲,然而,不能由此推斷企業因爲存在改制和併購上的問題,就一定會生產假疫苗。兩者在邏輯上沒有必然性。可是,那些把板子打在長生民企身份上的人,就是這麼看待事情的。

客觀和公正地看,企業生產問題疫苗的原因和動機有多種可能性,但唯獨與企業的身份或性質關聯不大。不能說,民營企業就會造假,國有企業就不會。這是不符合事實的。人們看到,這些年,國企造假或生產問題產品的事情還少嗎?曾引起軒然大波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中的三鹿集團,不就是河北的一家國有控股公司?在本次事件中,有媒體披露武漢生物生產的不合格疫苗數遠超長春長生,前者達40萬支,後者爲25萬支,而武漢生物則是由國企國藥集團控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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