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中國改革

從《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看技術化改革的困境

段宏慶:中國法治的漸進式改革已經走到了最後的困境,整體制度如果不變革,技術化改進再怎麼精良也無濟於事。

中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出臺十年後,今年夏天迎來首次大修。6月初,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佈了該條例的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並在中國政府法制資訊網上公開徵求意見。

不過,這次修法的社會反響並不大,沒有受到太多的輿論關注,尤其和十年前該法規出臺時各家媒體連篇累牘的報導相比,此次修法幾乎可以說是無人問津。國務院法制辦的立法意見徵集系統顯示,長達一個月的公開徵求意見結束時,修訂草案的點擊閱讀數僅爲4859,實在有些慘不忍睹。

《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出臺曾被視爲中國跨時代的具有重大意義的立法,它首次從國家立法層面確立了資訊公開原則,並規定了公民申請資訊公開可以走訴訟的救濟途徑,使得這部法規不僅具有宣誓性的影響,並且可以直接在司法實踐中被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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