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自由

科技公司不能拿網路自由作擋箭牌

斯蒂芬斯:科技公司一直嫺熟地掌握著自己的定位。即便成了全球巨無霸,它們仍將自己定位爲無權者的守護人。

起初(我的意思是說,比如,20年前),一切都很簡單。網路屬於每一個人,又不屬於任何人。它是一個不受政府幹預的空間,是一個讓個人的聲音得到聆聽的地方。數不清的數位化連接打破了國家之間的邊界,也化解了關於不同政治組織體系的持久爭論。還有,網路還曾爲矽谷和矽谷以外的科技極客們許下數不清的財富。

這種將網路空間視爲獨立的無政府王國的理想化說辭,仍能引起很多人共鳴。暗示各國或許有必要對網路空間實施監管,你會被指控爲將這個真正全球化的社區「分裂化」。譴責谷歌(Google)或Facebook發佈邪惡的宣傳內容、鼓動別人去濫殺無辜,你就是挑戰每個擁有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的人的自由。

可以看到這其中的原由。網路是一個賦予人們力量和自由的地方。它是個人的盟友——共同對抗強權,是被剝奪發言權的人們發揮影響力的管道。它打破了精英的資訊壟斷,並催生了新的跨國界社區。它正在完成始於衛星電視的這場全球政治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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