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今年,是臺灣宣佈解除戒嚴30週年。FT中文網邀請學者和媒體人撰稿,嘗試從不同角度來分析,解嚴對臺灣這一代人的影響,以及80年代留給臺灣社會的資產和限制。以下是本系列的第一篇文章:爲什麼臺灣選擇告別舊制度?
1949年5月20日,臺灣宣佈臨時戒嚴(Martial law),但是並未依法呈報政府中央覈准,8月,省政府主席陳誠呈請行政院覈准將臺灣(納入之前的全國戒嚴令)劃爲接戰區域,中央政府覈定後,1950年1月開始實施。而在戒嚴令下達之初,就制定了「臺灣省戒嚴時期防止非法集會、結社、遊行、請願、罷課、罷工、罷市、罷業等規定實施辦法」,限制人民的基本人權,直到1987年7月15日才告解嚴。當年總統蔣經國作爲政治強人,同意解除戒嚴,是影響臺灣後續政治發展的關鍵轉折。
蔣經國當年決定解嚴,與國內外要求改革的壓力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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