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在各個城市發展得如火如荼,緊跟著,違章、違停現象也多了起來。近日上海交通委約談共享單車企業,要求暫停在黃浦區等中心城區投放單車,此外,上海質監局等部門還組織起草行業規範,強制要求共享單車三年報廢、裝載GPS。北京也查扣共享單車、控制共享單車的數量,還在特定道路劃紅線,禁止停放共享單車。深圳更出臺了相關意見,要求將使用共享單車者的違法違規資訊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共享單車不是新事物。2006年以來,中央部委聯合發文明確城市交通「公交優先」,公共自行車作爲慢行、綠行的出行方式,被納入到公共交通體系,一直都是政府鼓勵發展的行業。早在2008年,杭州就建設公共自行車系統,到2015年底,杭州公共自行車8.68萬輛,年租用量達到1.5億次。杭州模式是比較成功的公共自行車模式,全國有170多個城市使用杭州模式,上海北京也有相應的公共自行車。但除了杭州等有限幾個城市外,全國多數城市的公共自行車並沒有火起來。
現代城市快節奏,公共自行車作爲慢行和露天騎乘方式,只能用於短途接駁和旅遊觀光等狹小的領域。自行車在家庭交通中的地位也越來越低,地鐵、汽車佔出行的比例越來越高。另一方面,傳統的公共自行車都是有樁自行車,有固定的停放點,但停放點不可能太多,只能在人流密集處設置,政府的規劃往往也不以滿足居民的必要需求爲導向。公共自行車可能有利於旅遊觀光式的騎乘,對於居民日常的短途接駁則有心無力。因此,一方面政府投入了大量的公共自行車,無人使用,另一方面,地鐵站、超市附近停了大量的家用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