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

中國最高法禁止搶註名人商標

中國最高法表示禁止將公衆人物姓名以容易令消費者誤解的方式用於商標,這次釋法或減輕國內外名人對姓名被搶注的擔憂。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Supreme People's Court)表示,名人的姓名不能以可能欺騙消費者的方式註冊爲商標。這一表態是最高法一輪司法解釋的一部分,這輪司法解釋將提高中國爲數衆多的商標搶注者的生存難度。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中國商標法禁止將「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領域公衆人物」的姓名,以會讓消費者對產品來源、品質或特徵產生誤解的方式用到商標中。

就在這一解釋出臺一個多月前,該法院曾裁定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擁有對其姓氏中文翻譯的權益,推翻了先前較低級法院做出的支持一家中國企業的判決。該企業在未經乔丹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圍繞這位前芝加哥公牛隊(Chicago Bulls)籃球明星的名字建立了自己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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