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49年發給美國駐上海領事的一封電報中,美國時任國務卿迪安•艾奇遜(Dean Acheson)列舉了在中國共產黨取得內戰勝利的情況下,「如果共黨商業政策」令人失望美方可能的應對策略。其中包括:實施1930年《貿易法案》第338條款,該條款允許美國總統對被認爲「歧視」美國的國家的產品徵收最高爲50%的關稅。
這是美國官方上一次提及這條鮮爲人知的貿易法令。但是當曾在喬治•W•布希(George W Bush)政府擔任高級貿易律師的約翰•韋羅諾(John Veroneau)最近披露這條法規的時候,他發現該法規仍然有效且能夠隨時使用。
目前在科文頓•柏靈律所(Covington & Burling)負責貿易事務的韋羅諾認爲,這說明了一個簡單的事實。美國法律中有很多工具,能讓唐納•川普(Donald Trump)單方面對美國大型貿易伙伴徵收令人震驚的新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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