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中國四線城市的一樁法院裁決暴露了影子銀行「明股實債」投資的法律風險,該判決對這一規模2.6兆美元的產業可能造成廣泛影響。
近年來,信託公司已成爲非銀行貸款的最大來源,截至9月底所管理資產已達18.2兆元人民幣(合2.6兆美元)。信託公司的地位僅次於商業銀行,排在保險公司和證券經濟之前。
部分信託投資被歸類爲貸款,但有很大一部分被標記爲股權。這些交易通常牽涉與回購協議配套的「股權」投資,協議要求投資對象在指定日期以固定股利回購其股票。這種回購實質上是將股權融資轉化成債務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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