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設仲裁法院於上週(7月12日)公佈菲律賓訴中國南海仲裁案之裁決書,終結了長達三年半的漫長審理過程,但其裁決內容卻引發臺海兩岸的嚴正抗議,熟知的社群平台或通訊軟體近日更充滿了討論和辯論南海爭端的內容。
在臺灣受到議論最多者,爲「太平島」被裁決爲「礁」的仲裁內容。裁決書中所引用的資料明顯偏頗,以至於原本就待進一步清楚解釋的《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3項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之文字,卻增加認定在自然狀態下,能維持一個穩定的人類社羣(community)或者不依賴外來資源或在本質上單純採掘業之經濟活動的客觀承載能力。並藉由此一認定,仲裁庭認爲南沙羣島島礁上駐紮的政府人員需要依賴外來的支持,因此無法證實這些島礁具備如此的承載能力。結論是,南沙羣島中沒有任何島礁能夠產生延伸的海洋區域。
這個難稱公允的結果,成爲引發臺灣民衆羣起抗議的重要原因,因爲以太平島的標準來說,一個具有面積達0.51平方公里,有飲水、自然泥土、原生植物,長久以來保持超過百人在島上生活等條件的島都被否認具有相對權利的話,其對民衆情感的刺激可以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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