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

我們如何承擔對人生的責任?

北京大學憲法學教授張千帆:2月19日晚,華東師大江緒林博士留下遺書,在辦公室自殺。4天後,西安中學天才少年林嘉文也在留下遺書後自殺了,令人心痛而惋惜。

2月19日晚,華東師大政治系江緒林博士留下遺書,在其辦公室自殺。4天之後,西安中學高三學生林嘉文、一位高中就出版了史學專著的天才少年,也在留下遺書後自殺了。兩位青年才子剛剛閃露智慧的靈光就不辭而去,令人心痛而惋惜。

當然,這兩起自殺行爲只是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冰山一角。近二三十年來,中國社會的自殺率攀升得很快。尤其在農村,由於生活艱辛、缺乏基本社會保障、得不到子女的尊重和善待等原因,老人自殺相當普遍。我們當然沒有任何資格批評不幸者。說得略微誇張一點,我們自己就是造成農村自殺現象的幫兇,因爲我們長期容忍了歧視農民、剝奪農村的制度;我們生活在城市的人享受了農民工的各種廉價勞動力,卻讓他們的父母在沒有基本生活保障下孤獨死去。這種制度本身就是最大的不道德,而我們卻似乎樂在其中。不過,兩位青年的死還是向我們提出了另一個層次的倫理問題。

雖然兩個人走得很平靜坦然,似乎是經過反覆權衡之後作出的理性抉擇,但是和農村孤獨老人相比,他們的選擇其實顯得更爲輕率。選擇自殺通常基於三個認知因素。一是認爲自己或社會前景暗淡,二是認定自己無力改變這種前景,繼續苟活已無意義。對於農村老人來說,這種悲觀看法很可能是有道理的。他們已經老了、「沒用」了,不能勞動、不能掙錢,而在一個倫理底線已經崩潰到家庭這個基本單位的社會,這意味著他們永久失去了維持尊嚴生活的能力。對於他們來說,主要責任在於社會——我們有責任通過國家廢除歧視,至少爲他們提供一種基本體面的生活保障。但是對於這兩位才華橫溢的青年來說,至少在我們常人看來,對人生的悲觀估計顯然是錯誤的。縱然他們對自己的期許和要求比常人高得多,也完全沒有理由認爲自己不能比當下做得更好,以至在一時低落之間就對自己的一生匆忙作出不可悔改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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