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提出了一項正確的呼籲,即將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一個水準上,以防止危險的氣候變化。剛剛在巴黎啓動的聯合國氣候談判能夠而且也應該鞏固全球經濟脫碳,以實現這一目標。
公約簽署國已達成共識,將氣溫上升幅度限制在2攝氏度以內,或者(如果新興科學能夠證明這個數字合理)1.5攝氏度以內。要使實現「2度」目標的可能性達到三分之二,2011年到2100年的總二氧化碳排放量就必須少於9500億噸。到2050年,能源方面的排放量需要從今年的大約350億噸下降到100億至150億噸,並在2070年前後達到接近零排放的水準。
當前的技術是能夠實現這一脫碳目標的。假如技術能夠取得長足的進步,成本將不會太高。而通過針對性研究和邊做邊學,這樣的技術進步也在我們力所能及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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