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紀委巡視組進駐證監會後,中國證券監管部門的高官和證券公司高階主管紛紛落馬,尤其是主管新股發行審覈的官員接二連三接受調查,以「發審皇帝」著稱的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姚剛、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副主任李量、證監會發行部三處處長劉書帆等相繼被查,讓IPO權力發審部門成爲「重災區」。在證監會發審權力不被監管和約束的情況下,他們出事也許只是時間問題,緣於他們手中的權力和牽扯的利益太大了,尤其新股IPO「衝關」涉及大量利益關係,不透明、非市場化的權力審批制度只能成爲權力尋租的溫牀。
如果權力發審制度再不改革,證券監管部門繼續裁判員與運動員一身兼,即使查處一撥壞人,以後還會誕生另一撥更加隱祕的貪腐分子,只有好的制度纔會約束人們的貪婪慾望,讓壞人不敢爲非作歹,讓好人不至於被權力腐蝕。因此,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不單關係着中國股市的健康發展,也關係着中國證券監管體制的健康和良心。
行政主導下的額度制、審批制、覈准制,可能初衷是好的,是想選擇優質的上市公司,防止劣質公司上市圈錢,意圖讓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但實際情況與父愛主義的初衷背道而馳,行政主導下的權力發審不但沒有選出優質的公司,反而成了權力尋租的溫牀,各種帶有財務欺詐的公司通過形形色色的公關,紛紛高價上市圈錢,拿了好處的監管部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這些公司卻成了打不得、罵不得的保護對象,對媒體揭露出來的「壞孩子」,只用低廉的處罰成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過低的違規成本恰又默許了他們的胡作非爲,結果扭曲了各種市場化的功能,成爲阻礙市場化改革的最大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