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於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與中國的關係,許多人忽略了他給中國輸入公共管理經驗的細節。在李的多次訪華中,中國前總理朱鎔基顯然是個好「學生」。朱的許多改革是借鑑了新加坡經驗的。有趣的是,雖然中國的改革與新加坡的經驗有相似之處,不過,「南橘北枳」的問題仍然存在。許多改革在現實中遭遇很大的阻力,「以薪養廉」就是一例。
1992年是中國推行市場經濟的關鍵年份。在李光耀訪華前,中國新華社記者向李光耀問計,主談新加坡的公共管理經驗。當時人們開始重視公共管理對市場經濟建設的作用。關於如何建立一個廉潔有效的政府,他介紹說:「一切有關政府官員權力的工作條例,力求簡單明確。這樣一來,任何違反條例的行爲都很容易引起懷疑或招來投訴。」同時,「儘量減少政府官員的自行處理權,例如批准發給執照或許可證的權力。」更重要的是,李光耀談到,「(新加坡的)公務員的薪金都相當不錯,因此受賄的公務員會冒失去工作和養老金的危險。」顯然,李光耀對公務員薪酬的激勵和反腐作用是相當有信心的,並且認爲此經驗可以適用於中國。有趣的是,新華社報導一開始就有意識的不用「高薪養廉」,而是用了「以薪養廉」。
不論是「高薪養廉」還是「以薪養廉」,在經濟學的理論中,政府能否提高公務員薪酬來減低腐敗是一個爭議已久的話題。簡單來說,卸責理論認爲,既然因腐敗獲得的收入很高,腐敗行爲又難以被發現(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因此,給公務員工資水準要非常之高才可能起到反腐的作用。一般情況下,溫和的工資上漲是起不到反腐的作用。諾貝兒經濟學獎約瑟夫•斯蒂格利茨是其中一位倡導者。而另一些經濟學家則相信效率工資理論。只要公務員工資是公平合理的,公務員會理性考慮腐敗後一旦被發現的代價,因而遵守公務員的一些基本守則。目前經濟學關於此項研究大多使用跨國數據,目前只有一項證據是比較確定的:過低的公務員工資會加重腐敗問題,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顯然是肯定這一點的,而朱鎔基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