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禁止高級官員的親屬在該市(在某些情況下限制範圍爲全國)經商辦企業,以試圖遏制猖獗的裙帶關係。
主管市政府部門、國有企業、區政府和法院的官員的配偶,被禁止在全國任何地方擁有或經營民營企業。這些官員的子女及其配偶被禁止在該市(或官員管轄的地區)經商辦企業。
上海市《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的規定(試行)》是迄今最嚴格的,但似乎沒有針對某些最常見的濫權行爲。許多官員的子女或配偶通過複雜的公司架構網路,利用委託代理、假名或假身份證來掩蓋其持股,以此經商辦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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