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諷刺藝術的扼殺是件需要嚴肅對待的事。發生在《查理週刊》(Charlie Hebdo)的這場恐怖屠殺提醒我們(如果我們需要提醒的話):「不敬」是自由的命脈。執行這場殺戮的惡魔對歡笑的長矛是如此恐懼,以至於他們只能用槍聲代替話語,以求封殺這種歡笑,我認爲這是種間接的誇讚。《查理週刊》這樣的雜誌以無禮的(甚至是放肆的)嘲弄爲主業,但他們存在的價值,就在於使我們永遠不會想當然地對待「不敬」這份禮物。
三個多世紀來,自由與歡笑在歐洲傳統裏一直成雙成對,一起被宣稱爲嘲諷的珍貴權利。諷刺漫畫首次作爲武器出現,是在天主教徒與新教徒之間殘酷而曠日持久的宗教戰爭時期。對新教徒來說,印刷機是對他們眼中羅馬教會利用繪畫來迫害異教徒和懷疑者的回答。於是他們發明了一種反肖像,將教皇畫成虛構的惡魔,而國王成了殺戮執行者。自視爲宗教憤怒受害者的荷蘭人在17世紀中葉發明了新聞畫報。他們的漫畫反擊戰起從流行的歷史漫畫開始,主題是荷蘭人抗擊西班牙王室,而阿爾瓦公爵(Duke of Alva)是他們最喜歡描繪的反面人物。隨後攻擊對象拓寬,新聞畫報既被用來抵禦「荷蘭的自由」所面臨的外來威脅,也成了共和國各黨派論戰的常用武器。
第一位偉大的現代諷刺漫畫藝術家是羅曼•德霍夫(Romeyn de Hooghe)。17世紀末威廉三世(William III)與他的死敵路易十四(Louis XIV)進行一場殘酷的戰爭時,招攬了德霍夫。德霍夫受命創作出大量漫畫,將威廉三世與法國國王和其盟友之間的這場戰爭描繪爲自由與宗教專制之間的戰鬥。諷刺漫畫家們再次視自己爲引領著騎兵隊衝向宗教盲從者們的先鋒隊。而放手讓他們創作符合新教國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