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米高梅(Metro-Goldwyn-Mayer)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申請破產保護。這家好萊塢電影公司曾出品了《綠野仙蹤》(The Wizard of Oz)、《007》(James Bond)和《霍位元人》(The Hobbit)等家喻戶曉的影片。米高梅是槓桿收購的典型受害者,發起收購的財團中包括普羅維登斯投資(Providence Equity Partners)、德州太平洋集團(TPG Capital)、索尼(Sony)和康卡斯特(Comcast)。
目前,有傳言稱米高梅已成爲又一個由資金雄厚的投資者組成的財團的目標——這一次是中國財團。中國大陸企業萬達集團(Dalian Wanda)和復星集團(Fosun)都手握鉅額現金。萬達剛剛在香港上市,融資近40億美元;而復星除了其他財源,還可以動用旗下葡萄牙保險公司的財力。
這兩家集團都對電影感興趣;實際上,它們似乎有興趣收購幾乎一切公司,即使與現有業務缺乏明顯協同效應也不在乎。它們都控制著令人眼花繚亂的衆多業務,而目前的收購活動正在提速。而且,它們只是大肆展開海外收購的衆多中國企業中的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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