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星期四)
下午三點的會議,我給他們讀了一段關於齊克果(Kierkegaard)哲學的話,他在區分兩種人生觀——審美的、倫理的。
「審美的人追求快樂,然而他是以講究趣味和優雅的方式來追求的。其品格的本質特徵在於他避免介入任何事情,無論這種事情是個人的、社會的、還是官方的,這將使他的選擇侷限在抓取直接吸引的東西。隨著日月的推移,他會認識到,對一時之自由的要求實際是對其力量的一種限制。鑑於此,他轉向倫理階段,立於社會制度之中,接受由此而來的義務。然而,無論他如何努力去滿足道德法則的要求,他都會發現自身的力量無法與之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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