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

怎樣纔算是「法治國家」?

美國加圖研究所研究員夏業良:周永康落馬和18屆四中全會將討論「法治中國」帶來過度樂觀,但法治不同於法制,沒有思想自由和公民權利的法治口號依舊是烏托邦。

7月的最後一週,有關中國的最熱門話題無疑是中共官方公佈對前政治局常委(俗稱「正國級官員」)周永康立案審查。根據新華社7月29日的報導:鑑於周永康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中紀委對其立案審查。訊息公佈之前周永康及其兒子周濱已被批捕。

其實這姍姍來遲的訊息對於關注中國政局變化的觀察人士而言,根本算不上什麼振奮人心的特大新聞,但無論如何也是一件好事。WeChat羣裏幾乎一片歡騰,大部分人都在叫好,有些人由此推斷習近平、王岐山將會一鼓作氣,逐步打倒若干頗有政治資源與家族勢力的貪腐「大老虎」。還有人甚至推斷習、王將會乘勢重啓政治體制改革,實現18大做出的「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的官方承諾。

我對這種高興過頭的表現能夠理解,但並不認同此類過度解讀官方意圖的自慰式憧憬。相信許多人都能看出,目前官方的一系列做法與「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實在沒有什麼內在邏輯聯繫。爲了以理服人,我們有必要先了解一下什麼是「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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