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末,印尼蘇哈托(Suharto)獨裁政權倒臺,印尼舉行了民主的總統選舉。當時,香港《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的一個同事問了我一個直白的問題:「爲什麼印尼人能選舉自己的統治者,我們不能?」在香港這個前殖民地對其歷史的代價不屑一顧之際,這個問題具有一種特殊的共鳴。
17年前的7月1日,香港平穩迴歸中國,因爲北京方面當時頗爲謹慎地對待這隻新的「金鵝」。然而,一項重大誤解始終存在。港人(以及當時交還香港的英國人)強調的是已故中國最高領導人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政策的後半部分,將其視爲按照主權移交協議、確保香港生活方式50年不變的保證。然而,對中國政府而言,前面兩個字更重要。香港如今屬於中國了,在中國政府看來,1984年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意味著將香港按照英國殖民統治時期的格局接管下來,根本沒想過要賦予香港市民民主權利。
但700萬香港人中有許多人認爲,作爲一個發達的法治城市的居民,他們有權行使民主權利。中央政府讓得到自己首肯的一個小圈子(即選舉委員會)推選行政長官,然後試圖通過行政長官來控制香港特別行政區(HKSAR),而迄今通過這種方式產生的3位特首在很大程度上施政無方,招致許多港人的反感。儘管2017年香港將通過普選產生下一屆行政長官,但中央政府規定,只有「愛國」的候選人才有資格參選,當港人知道「普選」產生的下一屆行政長官仍將因此受到中央政府的控制時,他們的反感情緒進一步激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