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香港

香港政改必須遵循基本法

中國駐英大使劉曉明:白皮書提出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中央的全面管治權與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並行不悖,基本法也早已勾畫了香港政改路線圖。

中國政府上個月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中提出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英國媒體對此有不少評論。

其實,這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回顧一下歷史,就能得出正確的結論。30多年前,瑪格麗特•撒切爾(Margaret Thatcher)政府曾提出英方曾提出分拆主權和治權,把香港主權歸還給中國,英國保留對香港的治權。這一提法被鄧小平斷然回絕。

中國對香港擁有主權必然體現爲全面管治權。中央政府在行使治權的具體方式上通過基本法做了特殊安排,即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外交、國防權力,也依法行使任命特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修改和解釋基本法的權力等。同時,中央政府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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