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

中國一法院判處11名工人有罪

這些工人因勞資糾紛被判處「擾亂公共秩序罪」,顯示這項曾經用來打壓法律維權和憲法改革人士的罪名,正被用於壓制中國南方近來頻頻出現的工人維權運動。

中國南方一家法院近日判處11名工人「擾亂公共秩序罪」。這起備受關注的判例,能檢驗出中國政府對近來在全國各地頻頻出現的勞工運動的容忍度。

上述判決發生在廣東省會廣州市。同一天上午,在離廣州不遠的工業中心東莞,目擊者稱一家臺灣鞋廠有1萬多名工人走上街頭罷工。

去年,中國當局以「擾亂公共秩序罪」拘禁了一些法律維權人士和憲法改革人士。維權人士許志永今年1月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是這場打壓運動的頂峯。對許志永的審判是自2009年諾貝兒獎得主劉曉波被判入獄以來,中國對這類人士最引人注目的一場政治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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