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始終警惕那種將政府政策的某些方面簡化一下的想法。對這個人來說的「簡化」,對另一個人可能意味著「複雜化」。一項對於接受方來說簡單的政策,可能需要疲憊而得不到理解的公務員做大量工作。遺憾的是,英國個稅制度的令人費解已讓人無法忍受,我們必須冒這個風險去改變。
多數人都知道,政府徵收的所得稅遠遠無法滿足公共支出所需,大部分財政收入來自間接稅,包括增值稅和所謂的限制消費稅(sumptuary taxes),後者以酒類和菸草等理論上有害的商品爲課稅對象。但在交稅之前,要是能知道一個人的收入有多少被徵稅徵走了,總歸會更好。
出於至少兩個原因,這個問題眼下已變得毫無必要地複雜。一個原因是,政府在發佈政策時習慣於只說變化,而不說變化之前的政策起點是什麼。我以往就投訴過政府的這個毛病,並且這個毛病不只出現在個稅政策中。另外一個原因與稅率的表述方式有關,這是個財政制度特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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