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關於改進新股發行體制檔案在上週六就公佈了,直到現在市場仍然在熱議中。畢竟,這次新股發行體制的變革力度是遠遠超出預期的,從優先股制度到市值配售;從存量發行到大股東所持破發新股的流動性限制;從券商的自主配售到詢價中去除報價最高的10%部分;從延長覈准後的發行週期到違規發行必須回購所發行的新股;從借殼上市視同IPO到規定不同類型公司的派息率指標……變革幾乎涉及到了新股發行的各個方面,由此所引發的震動無疑非常巨大,有人將其稱之爲具有「顛覆性」的色彩,看來也不算爲過。
儘管這次變革內容龐雜,但主題還是很鮮明的,就是堅持市場化的改革方向。同步出臺的四個相關檔案,基本上都是圍繞這這個主題在做文章。聯繫前不久結束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決定性作用,在談到證券市場時還具體提到要推進新股發行走向註冊制。正是有了這樣的大背景,纔會有這次大力度的變革。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新股發行制度是歷來爭議最多,變化也最快,修改更是最頻繁的。遠的不說,從2006年開始按全流通模式發行新股以後,相關制度就調整了四次,期間還導致了幾次新股發行的暫停,最近的這一次居然是暫停了13個月多。應該說,每次新股發行制度改革,都是強調要堅持市場化發行的原則,並且也設計了不少看似是有利於市場化的實施細則,以期達到抑制效果高價發行的目的。但此後的實踐證明,效果往往並不理想。譬如實行以機構爲主的詢價方式確定新股發行價以後,實際執行下來卻是新股發行價越來越高,以致釀成飽受市場詬病的「三高」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