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

FT社評:美國應改革專利制度

蘋果與三星的專利戰讓觀察人士認爲,美國的專利體系已不適合承擔促進「科學與實用技藝的進步」這一神聖使命。歐巴馬不應只在大型美國企業處於下風時纔出手干預專利問題。

對於科技公司在美國法庭上展開的曠日持久的專利戰,聰明的觀察人士很早以前就做出了論斷:美國的專利體系已不適合承擔促進「科學與實用技藝的進步」這一神聖的憲法使命。

美國總統巴拉克•歐巴馬(Barack Obama)運用他的否決權,推翻了一項禁止美國進口某些蘋果(Apple)產品的禁令。歐巴馬似乎對這項禁令的批評者在一定程度上懷有同情,即使這種超法庭職權的舉措不太可能是批評者們所希望的補救辦法。這項干預逆轉了蘋果面對宿敵三星(Samsung)在美國本土遭遇的唯一重大訴訟失敗,不可避免地引發了對於歐巴馬總統行爲動機的猜疑。美國貿易代表邁克爾•弗羅曼(Michael Froman)提供的簡潔解釋幾乎無助於打消市場的顧慮。

這不是美國專利體系的客觀性第一次受到懷疑。在去年針對三星的專利審判中,很多人都感到,加州陪審團的同情使蘋果獲得了很大優勢。外界已經形成了一種印象,即美國將自身專利體系用作了貿易保護的工具;這將威脅到世界各國在保護智慧財產方面所做的努力——而這種局面是走國內技術研發、國外產品銷售模式的美國經濟所難以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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