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紐約時報》2013年6月16日的一篇文章,中國將在未來10至15年移動將有約2.5億人到新建成的小城鎮。理由是城市居民的收入和消費成長預期高於農村居民,人們被賦予新的公寓和金錢。中央給地方政府的責任是在他們的地方開展這項政策。在這篇文章中,我將討論實施這一項政策的一些重要思考。
首先,讓我先描述過去城市化往往經歷如何的進程。建立一個城市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它的位置,如靠近河流或海洋,使得它方便居民的交通和貿易。例如上海、南京和廣州。憑藉其地理優勢,政府往往起著重要的作用,如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道路、港口和警察保護等。城市化的利益是把有經濟收益的經濟活動集中在一個位置,位置是有利的,特別是城市能提高服務業的生產效率,並在一定程度上工業和貿易的生產效率。當這樣的經濟活動發生在一個城市,提高了居民收入。
如果農村人選擇遷移到城市,主要是因爲他們可以賺取更高的收入,導致國民收入的增加和消費的增加。爲了說明這一點,讓一個人決定從鄉下移動到一個城市,他會計算移動的經濟收益。假設說,如果他決定搬遷他的收入將從1000元改變到1800元,將有800萬元的經濟收益。由於他的收入是國內生產毛額的一部分,後者也將增加了800元。因此,城市化進程將導致他的國民收入增加了800元。由於消費取決於收入,總消費在經濟成長也將增加,這也是中國政府推出城市化政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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