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投資

佳士得在華牌照的幕後

中國藝術評論人馬繼東:只要中國《文物保護法》第55條第3款的規定維持不變,西方拍賣公司想從中國文物拍賣市場中分一杯羹,便可謂長路漫漫。

兩週前,PPR 集團董事長亨利• 皮諾先生在與中國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會晤時,宣佈將向中方歸還皮諾家族所購的圓明園青銅鼠首和兔首,此舉立即在中國旋起輿論狂潮,勢頭甚至蓋過同期首度訪華的法國總統歐蘭德。

這份「大禮」從表面上理解,是全球第三大奢侈品集團進一步拓展Gucci等品牌中國市場的舉措,但若考慮到PPR旗下的控股公司Groupe Artemis S.A同時持有國際拍賣巨擘佳士得100%的股權,再聯繫佳士得在同一個月稍早時間宣佈成爲首家在中國內地獲得獨立運營牌照的國際藝術品拍賣行,則不難看出這實則是「一石二鳥」的高明公關之舉。

回望2009年,因爲佳士得罔顧中國政府抗議,堅持在巴黎拍賣伊夫•聖羅蘭及其好友皮埃爾•貝傑舊藏的圓明園兔首和鼠首,國家文物局還曾下發檔案,要求各文物相關部門對佳士得及其委託機構申報出境的文物嚴加審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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