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變了。在巴克萊(Barclays),你不會感覺太舒坦,老實說,你作爲我們的同事,我們也不會覺得太舒坦。」這是上月巴克萊新任執行長安東尼•詹金斯(Antony Jenkins)在致員工的一封信中所說的。他表達的意思很明確:如果不喜歡我們的價值觀,你就可以走人了。
若要改革巴克萊的文化,這是個強有力的開始。但這家銀行的近期歷史表明,在公開宣佈了價值觀之後,關鍵在於,如何維繫這些價值觀。即使這家銀行擁有看上去頗爲嚴格的行爲準則,但還是有員工操縱倫敦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Libor),也有員工向客戶銷售利率掉期合約和不必要的支付保險。這份行爲準則中一個關鍵段落說:「我們的機構是建立在信任和榮譽的傳統價值觀上的,不論過去還是未來,我們的成功不但取決於我們產品和服務的質量,也取決於我們提供它們的方式。我們希望巴克萊的每一名員工以及代表我們的其他人員,能夠始終依據高的行業和道德標準來規範自己的行爲。」
這一行爲準則聲明由擔任執行長到2010年的韋駿賢(John Varley)簽署,並由他的繼任者強化。2011年末,鮑勃•戴蒙德(Bob Diamond)在一次廣播講話中提到:「文化很難定義,實行起來更難。但對我來說,文化就是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人們的行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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