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號稱史上最嚴厲的交規開始實施,開車出門著實有點緊張,因爲一下子不知道怎樣開車了。本來綠燈是通行的,可現在變成最大不確定性。遠遠看見綠燈,擔心突然變黃剎不住,於是提前減速,害得後面的哥們差點追尾,狂按喇叭。好不容易上了快速路,緊張情緒稍有放鬆,面對空蕩蕩的馬路又有點不習慣;而且限速只有60公里,一不小心就超速了,超速可是要罰3分的,四個不小心駕照就沒了,開不了車在北京可是有諸多不便的。
這史上最嚴的交規,立意應該是好的,其中有很多合理的成份。可是變化之突然和劇烈,讓人著實很不習慣。習不習慣也得去習慣,這大概是很多人心裏對自己說的話,擬或是立法者心裏想對我們說的話。可是仔細想一想,這裏面折射的問題和理念值得深究,特別是把突變的交規和漸變的改革放在一起的話。
觀察中國改革的人,都熟悉一個詞,叫作「漸進式改革」;與之對應的,是前蘇聯、東歐等國家的突變式改革,或稱「休克療法」。漸進式改革的理念,在於市場化運作需要很多相應的準備,比如制度基礎,機構設置,法治環境,行爲習慣,這些東西需要慢慢培育,慢慢改變。而且改革措施之間也需要配套和協調,這樣才能避免劇烈的波動,防止不穩定放大改革風險。漸進式改革也有不利之處,比如改革過程中可能培育了改革的阻力,路徑相依導致改革難以推進等等。漸進與激進改革的優劣不是本文的話題,也絕非一篇短文能說清。這裏的要點是,漸進改革可能不是最優,但至少有其合理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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