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

Lex專欄:中國式敵意收購

新奧能源和中石化對中國燃氣的收購是中國首例國企針對民企的敵意收購,但其唯一配得上這個稱號的地方卻是一拖再拖,所幸香港監管機構不會再准許延長期限了。

描繪發生在中國的敵意收購的有限辭彙增加了一個新短語:要麼發出正式收購要約,要麼就收手(put up or shut up)。新奧能源(ENN Energy)和中石化(Sinopec)對中國燃氣(China Gas)的收購案迄今已歷時8個月並且還將持續下去,但香港監管機構不會再准許這對聯合求婚者延長實施收購的期限了。這讓人叫好。有些收購交易很複雜。這稱得上是中國第一起國企對民營公司展開敵意收購的案例,但其唯一能配得上這個稱號的地方卻是它的一拖再拖。

解決方案就是提出更明確的時間表。讓人感到欣慰的是,香港證監會(SFC)首次提出了派發收購要約檔案的明確截止期限,開創了先例。這與其說與英國著名的「要麼發出正式收購要約,要麼就收手」規則相似,不如說更像「你最終將被要求採取行動」,但這終歸是一種進步。去年12月,新奧能源和中石化向中國燃氣提出每股3.50港元的有條件收購要約,令後者感到意外。所謂條件指的是獲得中國商務部批准,而後者尚未就此表態。

即使新奧能源和中石化在10月中截止期限前確實採取行動,這起收購也沒有多大機會獲得成功。目前中國燃氣股價比上述收購報價高出20%。而且中國燃氣及其盟友——南韓SK集團和倫敦的富地石油(Fortune Oil)——目前總共控制著中國燃氣53%的股份。要想拆散這個聯盟,就得提出比原報價高得多的報價。另一家國企北京控股(Beijing Enterprises)也以高於4港元的價格增持了中國燃氣,目前其持股比例爲20%。另外,如果收購成功,新奧能源股票也可能失去其投資級評級。新奧能源已爲這起懸而未決的交易的過渡性信貸費用和利息支出耗費了近1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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