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底,中國國家發改委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慶4大直轄市,外加湖北、廣東、深圳等7省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
據《21世紀經濟報導》報導,在此次公佈碳交易試點名單之前,很多省市已經在成立自己的碳排放權交易所或者能源環境交易所,絕大部分都計劃包含碳排放權交易,但已經成立的交易所,多數以企業自願碳排放交易、或操作清潔發展機制項目(CDM)爲主,罕有實質性的碳市場操作。還有像成都、寧夏、新疆等地,要麼正在考慮成立相關的交易所,要麼計劃成立上海碳排放交易所分所。這些交易所有的甚至只有一個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
圍繞碳交易的嘗試,儘管還難以走出準備階段,但已經不可避免地在中國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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