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2002年哈爾•瓦里安(Hal Varian)到谷歌(Google)擔任兼職經濟顧問時,他問時任執行長的艾立克•史密特(Eric Schmidt)他能發揮什麼作用。史密特建議瓦里安可以「看看」谷歌銷售廣告的方式,因爲「它或許能讓我們賺點小錢」。這種說法可就太保守了:2011年穀歌的廣告收入超過360億美元。
儘管瓦里安在其中有很大的功勞——他撰寫的教材可是我的微觀經濟學聖經,不過谷歌廣告的成功基石在他到來之前就奠定了。傳統廣告業是通過銷售人員爲廣告報價來銷售。而谷歌決定把廣告空間拿來拍賣。當現在已經成爲谷歌首席經濟學家的瓦里安「審視」谷歌電腦科學家們設計的拍賣機制時,他發現設計得相當完美。
如果你用谷歌搜尋,谷歌的一組電腦嘗試輸出可能的最佳搜索結果;另一組電腦則進行拍賣運算,目的是在搜索結果旁邊投放最有效的廣告,按重要程度不同共有11處廣告位置。用戶每搜尋一次,拍賣就運行一次——每天多達數十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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