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

Lex專欄:瑞信「仍不達標」

瑞信現有資本補充方案仍不滿足巴塞爾監管要求。該行若想在年底達到8.6%的核心資本充足率目標,還需進行資本處置、員工要用獎金認購公司股份、業績實現反彈。

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昨日公佈的資本金補充方案,讓人們想起2008年該行上一次擴充資本金時的情境。這一次,瑞信得設法籌集到153億瑞士法郎資本金。可笑的是,瑞士央行(Swiss National Bank)在上月發表的金融穩定報告中質疑瑞信的資本金狀況時,瑞信執行長杜德恆(Brady Dougan)及董事會還強烈否認其存在補充資本金的必要。現在,瑞信已停止爭辯,並開始「加快腳步」採取措施來打消市場對其資本金充足狀況的擔心。這確實是一個良好的開端,但這些措施卻仍不能使瑞信達到《巴塞爾協議III》(Basel III)的要求——這一點很要命。

瑞信的資本金補充方案分爲兩階段:第一階段是立刻籌集87億瑞士法郎資本金,第二階段是在今年年底前籌集剩餘的66億瑞士法郎資本金。首先,該行計劃向投資者發行強制可轉換債券來籌集38億瑞士法郎(卡達和新加坡的主權財富基金以及其他藍籌投資者有意認購)。其餘措施包括將混合型證券置換爲或有可轉換債券(contingent convertible bond),以及將23億瑞士法郎「參與利潤分配證券」(participation securities)(也是混合型資本,按《巴塞爾協議III》應計入一級資本)充作核心股權資本。

以上措施都符合瑞士資本金監管規定,可使瑞信的核心資本充足率提升至7%。問題在於,絕大多數投資者希望銀行能滿足目前全球通行的《巴塞爾協議III》的監管要求。但在《巴塞爾協議III》框架下,參與利潤分配證券不屬於核心資本範疇,這就使瑞信的普通股資本充足率降爲6.3%,較《巴塞爾協議III》規定銀行應在2019年前達到的最低普通股資本充足率低了70個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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