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

走活中國政治改革的兩步

香港科技大學教授丁學良:以「兩會」代表適當制約行政部門,以黨員代表大會適當制約黨官和黨組織,完全符合中國憲法和黨內民主制的框架,不是「另起爐竈」。

【編者按】本文爲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終身教授丁學良先生談政治改革問題的第二篇,第一篇爲《中國政治改革的四條邊界線》

以穩健的兩步走活中國政治改革的棋盤,我考慮過一段時間了。下面勾畫的這兩件事本身也是比較寬泛的,中間還有一些更細小的環節。讓我們這裏先把基本的路徑引示出來,以後再逐步討論它們的組成部分和配合環節。

政治改革起步的第一件基本事情,是要在中國從縣一級、地市一級到省一級,再到全國一級,每年定期召開的「兩會」(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上,要能夠對本級行政部門的兩個方面進行公開的討論、辯論、質詢和表決。一個方面,就是「兩會」期間代表們能對本級行政部門的預算進行公開的討論、辯論、質詢、表決。另一個方面,代表們能夠對本屆行政部門的人事編制及安排進行公開的討論、辯論、質詢、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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