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我在巴基斯坦踏上了一段緊張的旅程。那時我剛剛在英國中學畢業,決定在上大學前體驗一次「間隔年」(gap year),爲一個援助項目進行志願者服務。所以我前往巴基斯坦信德省沙漠裏的一處窮鄉僻壤,與一家和教會有聯繫的醫療隊一起工作,之後又花了一些時間在巴基斯坦西北部幫助當地兒童。
毫不意外,那是一段轉變人生的經歷。關於生命的脆弱和人生的價值,這段經歷教會了我許多。可是現在回顧起來,令我感到驚訝的是,我在成行前接受的培訓少之又少。當然,在到達信德省之前,已經有人告訴了我當地的習俗,以及怎樣在炎熱的環境裏不生病。我還學習了烏爾都語。實際上當時在英國學習烏爾都語出人意料地容易,因爲英國政府爲了應對移民,正在向老師和警察教授這門語言。
然而在1985年,人們只是期待學生志願者自己解決遇到的所有問題。這種期待一部分反映了那家慈善團體特有的喫苦耐勞、節儉和直截了當的工作態度。不過,當時人們認爲理所當然的看法是,「慈善」本質上就是富裕的西方人給窮人提供福利。因此,對於像我這種天真的18歲年輕人認爲自己能在外國幫助他人的想法中,蘊含著怎樣的權力關係,人們相對而言考慮得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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