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

奧斯卡的付費穿衣法則

出席奧斯卡的明星靠穿衣服戴佩飾獲取酬勞的傳統由來已久。有些明星簽下四場次合約,穿指定品牌服飾,以獲取至尊享受和天價酬勞。

奧斯卡頒獎晚會的很多事引人注目,其中包括無聲電影奪得最佳影片獎以及由於艾迪•墨菲(Eddie Murphy)突然請辭、比利•克里斯托(Billy Crystal)再次出任主持人等。但最引人注目的當數各色衣妝粉墨登場。今年各大時尚品牌鉚足了勁,除了按例關注衆多大腕外,還競相打傑西卡•查斯坦茵(Jessica Chastain)、蜜雪兒•威廉斯(Michelle Williams)、魯妮•瑪拉(Rooney Mara)、艾瑪•史東(Emma Stone)以及貝芮妮絲•貝喬(Bérénice Bejo)這些希望新星的主意。但這些新星穿什麼品牌的衣服、佩戴何種品牌的珠寶首飾與配飾——或者說能得到多大數額的代言酬勞,在頒獎前,有些甚至在頒獎後,仍是個謎。

「穿衣佩飾獲取酬勞的傳統由來已久。有些女明星簽下四場次合約,穿設計師設計的品牌服飾,以獲取至尊享受以及天價酬勞,」好萊塢某知情人士說。「每個人都有份:代理人與設計師都能從中分一杯羹。」

「但明星們不會談及代言酬勞之事,」西蒙•阿斯泰爾(Simon Astaire)說,他以前代理名人充當品牌形象大使事宜(尤以撮合女影星查理茲•塞隆(charlize Theron)與寶格麗(Bulgari)之間以及海倫•泰萊(Lady Helen Taylor)與阿瑪尼之間而著稱)。「她們可不想讓酬勞之事搞得衆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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