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業

汽車「三包」令人失望

FT中文網特約撰稿人高斌:中國汽車在安全標準、技術法規上遠落後於發達國家。政策制定者沒有將消費者利益最大化作爲立法前提。

寄望中國「檸檬法」出臺的汽車消費者恐怕要跌碎一地眼鏡,國家質監總局拋出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俗稱:汽車「三包」) 徵求意見稿對汽車製造商而言,不像酸澀的檸檬,而像是香甜的水蜜桃。

這份歷經10餘年艱難面世的徵求意見稿,不僅將業內通常採用的整車「三包」標準「3年或6萬公里」降至「2年或4萬公里」,對消費者維權也做出了苛刻的條件限制,而汽車製造商只承擔輕描淡寫的義務。

10月下旬,國家質檢總局將召開汽車「三包」立法聽證會,徵求意見稿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銷售商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整車「三包」有效期應不低於2年或者4萬公里,在汽車售出後30日之內,出現因產品品質問題而產生的車身開裂、制動系統失效、轉向系統失效、燃油洩漏等嚴重安全效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更換、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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